根据教育部《中国足彩网: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和《苏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及政策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二、组织机构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落实。
2、复试按学院建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导师组成,每组7人。同时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记录工作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有亲属参加与本人学科、专业相关的导师,不得参加本次复试工作。
3、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512-67162123。
三、日程安排
1、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采取分批次复试的形式。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9月29日 13:30-17:00 | 文辉楼215 | 9月30日8:30开始 | 文辉楼会议室,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公布 |
10月8日 13:30-17:00 | 文辉楼215 | 10月9日8:30开始 | 文辉楼会议室,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公布 |
10月12日 13:30-17:00 | 文辉楼215 | 10月13日8:30开始 | 文辉楼会议室,复试地点在报到时公布 |
2、10月11日前,如没有候选人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学院将不再组织第三批复试。
四、资格审查
1、复试前,由我院对候选人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未经我院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候选人,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由学院研究生秘书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在报到时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并交纳80元复试费。
3、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由专业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
总分:100分。
2、复试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笔试,满分4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面试,满分60分。面试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读、译能力和专业英语基础。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20分,成绩记载方式为20、18、16、14、12……,一档为2分;
②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学习经历、综合素质和能力、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40分,成绩记载方式为40、38、36、34、32……,一档为2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复试成绩≥60分,根据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不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六、其他
1、实行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复试组的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各复试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
2、对考核中出现的争议,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接收推免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在考核中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与考核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推免生的录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