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浏览量:2401?发布时间:2020-09-24

根据教育部《中国足彩网: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教字〔202016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成立由学(部)院分管领导、系主任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名单如下:

  长:王国祥 朱建刚

  员:陶玉流 丁海峰  徐建荣  杨敢峰  张宗豪  邱林

        张秋霞

二、推荐程序

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初选与综合考核→学校审核→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复审和决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上网填写基本信息并缴费→学生自行跟踪、点击确认复试通知并参与招生单位复试→学生自行查询复试结果并点击确认录取通知等环节。

三、推免工作安排

(一)动员

自学校下发2021年苏州大学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后,充分领会精神,确定各专业基本推荐名额及推荐方法。

(二)学生申请及报备

1.申请安排: 921日下午14:30-2323:00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进行自愿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

2.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即在“申请查询”里下载并打印推免申请表(签名)、中文成绩单(可自行在教务部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连同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于申请时间截止前一并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除需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以及本工作方案第四条第(四)点指定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

3.严格报备制度: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923日(周三)前,主动向学院教务办公室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三)资格审核。学院教务秘书于924日(周四)8:00前,登陆“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三)综合测评及遴选

925日—27日。严格按《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本实施细则,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展开综合测评,遴选出初选名单。

(四)公示

930前,学校审定推免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

(五)注册、完成网上报名等工作

10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参照推免服务系统内的时间安排及操作任务,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

四、申请推免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并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三)外语水平优秀。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二)、(三)的限制。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以下内容: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综合评价与遴选方式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学生的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是由学业成绩(GPA*100)与发展素质成绩两部分构成的综合成绩。最终,按照成绩排名先后进行遴选。

1、成绩构成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科研成果(最高25分)、竞赛获奖(最高25分)等。

2、发展素质成绩

1)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发展素质中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打分标准

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正常参军入伍服兵役,且正常退役返校复学的,得10分;在部队表现优异,获得立功表彰的,得15分;有立功表彰,且服役年限超过3年的,得20分。

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正常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者,得2分;获得校级荣誉称号的,得3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得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得10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且实习一个月以内的,得10分;实习一个月以上的,得15分;实习一个月以上,且表现优异的,得20分。

科研成果(最高25分)

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含已获得期刊杂志的论文录用通知),省级期刊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的得5分,核心期刊(苏州大学人文社科处认可的)得10分。

科研项目课题:主持科研项目、大创课题等,并顺利结项的,国家级得10分、省级(省部)重点或“莙政学者”得5分、省级(省部)一般得4分、校级(市厅)得2分,未结项的按6321得分,结项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加1分;

专利:有发明专利获使用新型专利,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得5分。

竞赛获奖(最高25分)

①体育比赛和学科专业竞赛: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单项比赛,省级以上教指委或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全国前三名或一等奖的,得10分;获得全国前八名或三等奖以上,得8分;获得省级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得5分;获得省级前八名或三等奖,得3分。

②创新创业大赛:参加苏州大学认可的创新创业三大赛,获得全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得15分,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得10分,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的得5分;参加其他校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得3分。

3、遴选方式

推免名额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名额,每个专业有基本的下达指标,各专业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录满为止。竞争性名额,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总指标,去除各专业基本指标后,剩余指标采取全院范围内综合排名的方式,由高到低,择优推荐,录满为止。推荐过程中,如遇综合成绩相等,发展素质成绩靠前者优先推荐,如再相等,学生在本专业占位比排名靠前者优先推荐。

六、推免指标与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总额为16人。根据学校按照各学院(部)2021届本科预毕业在校生数的5%下达指标的原则,结合对省品牌专业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倾斜政策,体育教育按照8%下达指标,其余各专业按照5%下达指标。我院各专业基本下达名额如下:体育教育5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1人;运动训练2人;运动康复1人,剩余7人的指标为竞争性名额。

学院按照1:1.1的名额,采用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方式上报给学校教务部,最后两位为候补推荐。

七、优秀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成绩测评与遴选办法

根据《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以及学校有关本次推免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苏大[2013]21号文第三条第(七)款之规定开展遴选工作。学校下达指标为4人。

(一)综合评价成绩的组成与评价标准

1、综合评价成绩组成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GPA3.0,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计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科研成果(最高25分)、竞赛获奖(最高25分)。

2、发展素质成绩评价标准

1)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四项的评价标准和本细则第五条的“打分标准”相同。

2)竞赛获奖:以运动员参加各级运动竞赛所获名次为依据,以最高级别赛事的最高名次计算,得到相应的分值。具体得分见下表:

比赛名称

国际比赛、全国综合性比赛

全国单项协会比赛

全国大学生综合性比赛

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比赛

省综合性比赛

省单项协会比赛

1-3

25

20

20

15

10

8

4-6

20

15

15

10

6

4

7-8

15

10

10

5

3

2

(二)遴选办法

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本办法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展开综合测评,根据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录满为止。如遇综合评价成绩相等,以发展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等,以GPA高者优先。

八、推免申请遴选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051267163373

   

                                                    体育学院

                                                                                                              2020922


版权所有苏州大学 · 体育学院 苏州市东环路50号(215021)

电话:0512-67162281 传真:0512-6716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