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教字[2024]190号组织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推免通知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本科教学领导、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系部主任及秘书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陶玉流
副组长:张宗豪 丁海峰
组 员:杨敢峰 王国志 邱林 张秋霞 万延
秘 书:任立杰
二、推荐程序
动员与公告→学生申请→学院综合评价、遴选及公示→学校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缴费→学生确认复试通知并参与招生单位复试→学生查询复试结果并确认录取通知等。
三、推免工作安排
(一)动员
自学校下发2025年苏州大学推免工作相关通知后,充分领会精神,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基本推荐名额及推荐方法,在2025届预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动员。
(二)学生申请及报备
1.申请时间及方式:9月6日(周五)上午10:00至10日(周二)上午10:00,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系统开放申请期间,学生可随时登录修改申请信息、证明材料等,修改后须重新提交申请,请务必确认“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的,为无效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或修改已提交的申请信息。
9月12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2.严格回避情况报备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申请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需回避和报备的工作人员、主动报备声明的相关学生,应于9月9日前,主动向学院教务办公室递交报备书(邮箱:renlijie2011@suda.edu.cn),学院统计回避和报备情况于9月10日报学校教务处。
3.资格审核:学院于9月11日下午16:00前,登陆“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三)综合测评及遴选
9月12日-17日,学院严格按《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及本实施细则,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展开综合测评,遴选出初选名单,其中1-2名为替补人员。
(四)公示、注册、报送等工作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9月18日(周三)上午10:00前,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学生、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做好候补顺序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完成初选名单的电子文本报送工作;随后点击“下载初选名单上报表”,打印和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院初选名单应自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
(五)学校审定阶段
9月24日前,学校审定初选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四、申请推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五、综合评价与遴选方式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学生的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是由学业成绩(GPA*100)与发展素质成绩两部分构成的综合成绩。最终,按照成绩排名先后进行遴选。
1.成绩构成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GPA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等。
2.发展素质成绩
(1)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发展素质中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打分标准
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正常参军入伍服兵役,完成义务兵役的,统一加分20分。
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正常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者,得1分;在活动中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的得2分;担任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者(含班长、团支部书记)得3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文体活动获奖得5分,参加校级比赛获奖得2分;获得校级优秀荣誉称号的(不含本科生奖学金评优的各类奖项)得5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得8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得10分。
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为准),必须由学校相关单位统一组织(个人联系无效)且实习时间为一个月以内者得5分;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含3月)者得8分;实习三个月以上者得10分。
科研成果(最高30分)
①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必须为9月1日前见刊)。凡苏州大学人文社科处认可的一类核心期刊得30分;二类核心期刊(含发明专利)得20分;三类核心期刊得10分;其他省级学术期刊(含实用新型专利)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有论文报告者得5分。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者必须为独立完成或第一完成人,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在地必须为苏州地区。
②科研项目:主持科研项目、大创课题等,结项合格者:国家级得25分(含省级重点大创项目),“莙政学者”得16分、省级一般得10分、校级(市厅)得6分;结项优秀者加5分;通过中期检查者按13、8、5、3依次得分。
竞赛获奖(最高30分)
①体育竞赛:凡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综合运动会,获得第一名者得30分、第二名至第三名得25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得20分、第七名与第八名得15分;凡参加省级综合运动会,获得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0分、第四至八名得5分;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的单项比赛,获奖者参照省级综合运动会得分;国家体育总局下属中心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二等奖(参加分站赛须获得一等奖)者得5分,其余名次不得分;其中,集体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获得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的比赛,获得第一名得30分、第二名至第三名得25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得20分、第七名与第八名得15分;参加省级以上分区赛,获得第一名得20分、第二至第三名得15分、第四至八名得10分;获得省级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的比赛前三名者得10分。
②学科竞赛:按获奖等第加分。凡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得20分、三等奖15分;省级竞赛中,获一等奖的得15分、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得5分;校级以上(含)、省级以下的学科竞赛获奖的得3分。
③创新创业“三大赛”:凡参加苏州大学组织、认可的创新创业“三大赛”,获得全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主持人得30分,其他成员(排名前三)得20分;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主持人得15分,其他成员(排名前三)得10分;获得校级特等奖得10分、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参加其他校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得3分。校级项目须为项目主持人,仅是参与者的不得分。
六、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本次学校下达给体育学院的总指标名额为23名,根据学校分配方案的整体要求,经体育学院推免小组开会讨论决定,学院指标分配具体方案如下:体育教育11人,运动康复4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3人,运动训练5人。
各专业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计算综合成绩排名按序入位,学院候补1-2人,若出现前序学生放弃则依次替补。
七、学生申诉渠道
推免申请遴选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实名书面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0512-67167271;邮箱renlijie2011@suda.edu.cn。对学院解答仍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7163652,邮箱:xlhu@suda.edu.cn。